市科创局关于转发《湖北省科技厅 湖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 10:00
各区经科局,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长江新区科创局,各有关高校: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区****
1.申报省级大学科技园应具备《关于促进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包括基本信息表、省级大学科技园建设方案、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2.申报省级大学科技园的单位,应向所在市(州)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送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3.各地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对辖区****
请申报省级大学科技园的单位于****前登陆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
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通信地址:武汉市****
省教育厅科技处联系人:焦阳,****;
通信地址:武汉市****
市科创局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联系人:舒志勇、刘珏妙,****、****;
通信地址:武汉市****
1.基本信息表
2.省级大学科技园建设方案
3.相关佐证材料
4.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
5.省级大学科技园实地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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