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厅拟开展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全媒体文旅资讯节目《北疆文旅》“歌游内蒙古”宣传项目需求调研工作,有意向的单位可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
一、项目内容
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全媒体文旅资讯节目《北疆文旅》开展“歌游内蒙古”宣传项目。
二、服务总体要求
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全媒体文旅资讯节目《北疆文旅》中,赋能“歌游内蒙古”主题,捕捉文旅焦点,分享产业精品,搭建“歌游内蒙古”宣传和交流平台,将其打造成为极具影响力的文旅资讯集合地。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项目时间
2025年11月-2026年11月
(二)项目内容:
1.强化品牌概念,开设全新垂类账号赋能“歌游内蒙古”。在现有《北疆文旅》节目包装上进行视觉升级,主LOGO融入“歌游内蒙古”品牌。
2、在自治区****
3.上线全新融媒体专题板块《跟着歌声去旅行》。强化“自驾大草原 旅居内蒙古”概念,推荐自驾线路及目的地,以长视频、短视频为艺术呈现,每条2~5分钟,每个盟市****
4.将《北疆文旅》原六大版块名称全部冠以“歌游内蒙古”,增设“歌游内蒙古—四季风物志”板块,发布自治区文旅厅各类文旅产业产品。全年播出261期节目。
5.重大主题宣传,为我厅年度重点工作提供宣传策划、制作宣推产品,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发展、重大文旅公共文化活动、民间艺术之乡和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展演等工作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重点新闻节目及奔腾融媒客户端展示。
6.制作播出相关短视频不少于20条,推、拉流直播不少于5场。其中,唱响北疆、舞动北疆、阅读北疆、银龄北疆、讲述北疆、群星奖评选、春雨工程等大型活动,推动建立线上、线下联动机制,分别制作一个10分钟专题片(2个以上频道播出),开幕式和闭幕式直播拉流(奔腾融媒等3个以上平台),个别信息延伸至学习强国、旗县(市****
7.对我厅相关工作进行宣传推广。具体内容包括挖掘、展示、赋能基层文化能人、志愿团队、新兴文化场所、文化体验等;对现有优质古籍内容进行宣传推广并制作系列短视频《我和古籍的故事》等;对公共文化新空间、全区旅游厕所优秀案例、全区优秀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项目团队换人志愿者等其它宣传内容进行平台推广。制作短视频30个以上,浏览量100万次以上。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各内容要求,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分项报价。
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要求提供的文件将不作为参考依据。
(二)报送时间要求
调研文件文件须在本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qq.com。
(三)注意事项
我厅不负担此次市场需求调研所产生的费用,此次市场需求调研仅作为下一步政府采购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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