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河南省
LED电子屏及配套设施建设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LED电子屏及配套设施建设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3.1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LED电子屏及配套设施建设安装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3.2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3.3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4项目预算:657909.17元。
3.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3.6质保期:所有产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24个月。
3.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守密要求,对招标文件中的招标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等进行严格守密,违者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并出具守密承诺函。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提供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和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的规定(如:审计报告需含二维码,扫描可显示上述文件要求的相关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资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
8、投标人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提供《军队采购网》供应商库备案网页截图。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至****,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申领方式:线上申领。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申领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须采用A4 纸幅面,将申领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申领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人邮箱:****@qq.com)。
5.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供应商承诺声明:供应商诚信承诺、守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5.《军队采购网》供应商库备案网页截图。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 13 日上午9:30。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7.1 时间:****上午9:30
7.2 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 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025年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