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 鄂尔多斯市创新投资集团关于选聘第三方机构审查招投标项目 ),采购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采购执行条件,现对项目进行竞价采购,特邀请有意向并且具有能力响应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响应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创新投资集团关于选聘第三方机构审查招投标项目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概况:以集团招标采购领域系统整治目标为导向,通过选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集团及各子公司十八大以来(2012年11月)至****期间实施的80万元以上大额采购项目(含集中整治期间新增项目)共计21个,开展全流程审查。
采购内容:
包名称:包1
包编号:01
预算金额(元): 20,000.00
最高限价(元): 20,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标的预算 (元) | 备注 |
---|---|---|---|---|---|
1 | 鄂尔多斯市创新投资集团选聘第三方机构审查招投标项目 | 1.00 | 个 | 20,000.00 |
付款方式:
序号 | 付款方式 | 类型描述 | 条款 |
1 | 一次性付款 | 服务费用在报告出具且满足我方要求后,提供与合同等额的发票一次性付款 | 服务费用在报告出具且满足我方要求后,提供与合同等额的发票一次性付款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提供承诺函: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②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视为包含所有费用,若合同签订后未能如期履约,导致合同无效或解除的,供应商应就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响应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
(4)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的不能参加本项目响应。采购组织方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人及平台不承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资料泄密责任。
(5)本次招标要求采购响应人须具备资质要求: 拥有招投标咨询、审计或合规审查相关资质,能满足项目全流程审查的专业资质需求,审查团队成员需具备丰富的招投标审查专业知识与实操经验,能精准识别招投标准问题(需要上传扫描件) , 业绩要求: 具有国有企业招投标审查经验,近3年完成3个及以上同类(80万元以上大额采购项目审查)项目业绩(需要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
(6)其他要求:
服务能力要求:能够按照集团要求,采用资料核查、现场访谈、数据比对等多种审查方法开展工作,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10月31日前提交审查报告,并最终提交包含问题清单、原因分析、整改建议的《最终审查总报告》,且能配合集团完成自查及集中整改工作。
报价要求:严格遵循经济性原则,项目最高限价2万元(含审查服务费、差旅费、报告编制费、税费等全部费用,无额外追加成本),只接受一次性报价方式,明细费用构成且不得拆分或追加,报价需合理,避免恶性竞争(低价需说明合理性)。
所提交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人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1.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20443)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平台首页“供应商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即可下载电子竞价文件。
2.技术支持
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工作时间:09:00-12:00,14:30-17:30),或“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指南”。
3.本项目不收取文件下载费用。
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登录系统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20443)方式参与本次电子竞价交易。
2.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故障、网络中断等非采购平台原因导致的竞价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赔偿。
3.竞价相关信息如下:
报名开始时间:**** 11时10分;
报名结束时间:**** 11时10分;
竞价模式:递减;
竞价方式:单轮竞价;
采购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11时10分;
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11时10分;
竞价开始时间:**** 11时10分;
竞价截止时间:**** 12时10分;
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报价供应商满足三家的,报价不同时,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以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4.成交供应商公示结束(未收到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请成交供应商尽早与采购人进行联系,沟通签订合同以及后续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1.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20443) 2.(https://www./)
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鄂尔多斯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提交的书面材料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递交。如未提供经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材料,将被视为无效异议。逾期提交的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价文件之日或者竞价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