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度交通车租车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2025年双方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协议》(协议编号:****)“第五条代理服务费用 1.……项目成交金额5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的,该代理服务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乙方支付”“4.采购的服务周期或供货周期超过一个预算年度的项目,其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一个年度的成交金额计算,无成交金额的按一个年度的预算或估算金额计算,无预算或估算金额的由备选代理机构重新报价确定”的规定,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预算金额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0-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0.8%】,上述计算结果累计相加计取计算后乘以70%再乘以2计算收取,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更正为:以预算金额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0-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0.8%】,上述计算结果累计相加计取计算后乘以70%计算收取,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预算金额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0-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0.8%】,上述计算结果累计相加计取计算后乘以70%再乘以2计算收取,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更正为:以预算金额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0-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0.8%】,上述计算结果累计相加计取计算后乘以70%计算收取,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4.5640(万元),更正为:2.282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彭珊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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