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卫市****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实施玉米单产提升工程5万亩。改造首部加压泵站25座。改造过滤装置11台套。配套水肥一体化设备23台套。对滨河、东园片区西关11#系统进行田间输配水管网改造,铺设de125mmPVC管1公里。进行智能化控制系统改造,包括建设分控中心1座、首部加压泵站自动化设备配套20座、田间出地桩手动球阀改电磁阀1269个。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298日历天;(含冬季停工期)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施工标段:项目区内首部加压泵站改造、智能化控制系统改造及配套附属设施施工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本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只认可通过“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其余平台查询一律不予认可)。
3.3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9月 17 日至2025年 09 月24 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二期系统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操作说明:请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观看《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培训视频》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0 月 15 日09时00分,地点为“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登录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中卫市****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中卫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宁夏银川市****
联系人:朱静、黄晓玲、高雪梅、刘涛、李静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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