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
本工程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1、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7条款中“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年 9月 29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时间”调整为“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年 10月 1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时间”。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款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 10月 10日16:00时整”;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的绑定时间调整为“2025年10月 10日16:00前”;保函(保单)的出具日期调整为“2025年 10 月 10 日前(含当日)”。
3、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 10 月 11日09时00分”。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条款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 9月 26日16时30分”。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条款资格审查资料及第八章投标文件资格标格式中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时间调整为:2025年 10 月 6日。
6、开标地点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险保单(保函)纸质原件、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复制件(加盖公章)、保费支付的银行回单递交地点调整为:温岭市****
7、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8.2条款电梯品牌调整为“参照或相当于上海三菱/天津奥的斯/广州日立”。
8、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1条款电梯品牌调整为“上海三菱/天津奥的斯/广州日立”。
上述内容作为《温岭市****
附件:****09982招标文件(万昌综合楼).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