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吉水县文水农产品批发市场摊(铺)位 3年租赁权

江西吉安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17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吉水县文水农产品批发市场摊(铺)位 3年租赁权

吉水县文水农产品批发市场摊(铺)位

3年租赁权拍租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我公司将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租赁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均设保留价)

吉水县文水农产品批发市场,总建筑面积约2517平方米。摊(铺)位租赁期限:3年。拍租成交后,摊(铺)位租金按照一年一缴,先交租金后使用,之后在每年期满15日前付清下一年租金。(标的详情详见下列附表)

附表:

序号

座落

编号

结构

用途

建筑面积(㎡)

年租金(元)

竞买保证金(元)

1

吉水县文水农产品批发市场

****

钢混

店铺

16.8

20400

6501

2

吉水县文水农产品批发市场

粮油/百货006

钢混

店铺

16.8

20400

6501

3

吉水县文水农产品批发市场

海鲜021

钢混

店铺

28.4

34800

8001

4

吉水县文水农产品批发市场

卤味024

钢混

店铺

14.4

21600

6801

5

吉水县文水农产品批发市场

鸡鸭059

钢混

档口

6.5

18000

6701

6

吉水县文水农产品批发市场

腊味069

钢混

档口

6.5

11000

4901

7

吉水县文水农产品批发市场

腊味071

钢混

档口

6.5

11000

4901

8

吉水县文水农产品批发市场

猪肉089

钢混

档口

6.5

21600

7501

9

吉水县文水农产品批发市场

猪肉090

钢混

档口

6.5

21600

7501

10

吉水县文水农产品批发市场

猪肉096

钢混

档口

6.5

21600

7501

11

吉水县文水农产品批发市场

猪肉097

钢混

档口

6.5

21600

7501

12

吉水县文水农产品批发市场

猪肉098

钢混

档口

6.5

21600

7501

二、竞买报名条件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组织均可参加竞拍。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三、标的展示地点和时间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可现场进行察看,对标的情况进行判断,全面阅读本次拍租资料,如有疑问可以在拍租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咨询。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17时止

四、报名地点和时间

1.报名地点:吉水县文水农产品批发市场内

2.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5:00)。

3.拍租时间:****上午9时开始

4.拍租现场地点: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吉水县人民医院西面山水豪城市****

五、报名流程

1.竞买人竞拍同一品类的摊位,只需缴纳一笔保证金即可参与此类品类的摊位竞拍,且每个竞买人只允许竞得同一品类的一个摊位。缴纳竞买保证金时请备注名字及文水农产品批发市场XX品类。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户名:吉安市****

2.竞拍人缴纳完竞买保证金后,须在****—****(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5:00)携带竞拍保证金缴纳凭证、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吉水县文水农产品批发市场内进行线下报名登记。

六、特别提示:

1.竞买人须在****上午8:30到达到县****

2.所有竞买人进场签到时,自然人须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须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且尽量携带单位公章参加拍租会)。

3.进场后,竞买人需听从县****

七、竞买须知

1.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公示期(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期满后,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3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回。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委托方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若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付清所有款项,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注意事项:

产权交易服务费:买受人必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至办理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前,须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缴纳产权交易服务费,转账时请备注买受人名称,详情垂询****。产权交易服务费缴纳账户:

户 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账 号:1**** 0092 395

开户行:工商银行吉水支行

此账号为产权交易服务费账号,非竞买保证金账号。产权交易服务费按 “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 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3年成交总价)1000万元及以下为1.4625%;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为1.17%)

3.我公司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1.点击登录查看:****、****刘先生

2.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彭女士

3.委托方联系电话:****庞先生

点击登录查看

****

竞 买 须 知

一、本公司声明

公告所公示的建筑面积以委托方提供的评估报告为准。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必须自行到标的所在地察看标的事宜,自行了解本公司无法了解的瑕疵,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有底价拍卖,即委托方对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进行;如竞买人最高应价未达保留价,该应价无效,不能成交。拍卖时,拍卖师有权对起拍价以上的加价幅度作调整,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竞买人每次举号牌应价和加价即表示递增一档,竞买人口头出价并同时举号牌不受递增档次限制。出价最高且由拍卖师宣布与之成交者为买受人。

三、竞买人(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1.竞买人在参加拍卖活动前,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自行现场察看,获取相关资料。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的一切情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样本内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同时付清第一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摊铺位履约保证金按5000元/个收取)。租金缴入方式:开户银行:邮政银行;账户名称:吉水县****履约保证金缴入方式: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账户名称:吉水县城市****

3.买受人不得擅自在市场内拉接水、电和增设负荷。如需进行装修、改建、扩建或增设负荷,必须书面征得委托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4.买受人须依法自主经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风险和费用。租赁期间,摊(铺)位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生产安全、水电、燃气的使用不当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买受人须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经商、诚信经营、礼貌待客,不短斤缺两、掺杂使假,不在市场内进行一切不文明行为(如打牌、打麻将、打赤膊等)。

6.买受人进入市场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和按照职能部门要求办理相关证照,并在摊(铺)位内明显处统一悬挂证照,不得改变摊(铺)位用途。

7.买受人市场内上市的商品种类、标识、质量、计量、包装及广告宣传等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哄抬物价、欺行霸市,侵害消费者权益。

8.买受人应根据职能部门要求,落实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做好食品进销的台账,其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同时,买受人必须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买受人必须依据职能部门要求,如实提供相关食品(食用农产品)的信息资料(包括供货方的营业执照、供货凭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

9.买受人必须在划定的摊(铺)位区域内经营。不占用公共通道,不在经营区域内堆放和悬挂杂物。货物摆放整齐美观,不将货物超出摊位玻璃挡板。不乱抛垃圾杂物,垃圾入桶(使用塑料袋套垃圾桶),每日及时对摊(铺)位卫生进行保洁。

10.买受人不得在市场内设置生活用电和燃气设施,不得偷水和偷电。未经许可,不使用电炉、电暖气等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接、私搭外部电源,不得在市场内住宿,不得使用明火。

11.买受人要严格遵守消防和安全有关规定,不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携带入场。车辆不得进入市场内,不得乱停乱放。

12.买受人租赁摊(铺)位不得用于工业化学、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不符合环保要求和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13.拍卖成交后,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视同放弃承租权,须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4.拍卖标的由委托方负责保管和移交,由委托方与买受人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限将租赁物移交给买受人。

15.若因买受人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一切后果自负,与中介机构与鉴证方无关。

四、其他事项

1.本《竞买须知》和《拍卖规则》以拍卖会场宣布的为准。

2.本《竞买须知》与《拍卖规则》、《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3.本公司保留对本《竞买须知》的解释权。

点击登录查看

****

点击登录查看

拍卖规则

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制订本规则。

二、本公司依法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

三、竞买人必须具备本公司发布的公告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向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交付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后方可参加竞买。

四、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必须在拍卖之前向本公司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身份证明资料。

五、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有权查验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及该标的技术状况、新旧程度,均以咨询看样为准,并要求本公司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的情况,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认同规则及公司其它拍卖资料,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六、竞买人须在拍卖活动前办理入场手续,每个号牌进场1人。

七、拍卖标的设保留价的,最高应价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八、参加竞买者须遵守拍卖会场秩序,不得与他人串通竞买,不得干扰他人竞买,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没收保证金。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与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人签署标的物转让合同。

十、买受人须遵守本公司针对此标的制订的《竞买须知》及买受人与委托人签署的标的物转让合同,按时交付拍卖成交款及佣金,领取(接收)拍卖标的。

十一、本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则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规则未尽事宜。本规则各项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和执行。

文水农产品批发市场

摊(铺)位租赁合同

(样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文水农产品批发市场摊(铺)位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为加强文水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租赁合同。

一、 经营商铺/摊位及用途

1. 甲方同意将吉水县文水农产品批发市****

2. 甲方按摊(铺)位的现状进行出租和移交,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租赁物的权属、面积、质量、外观、内部结构、附属设施等实际状况并不持任何异议。

3. 经营期届满时,若乙方因经营需要续租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之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的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按照甲方租赁方式,面向本市场同类租户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本商铺/摊位的优先承租权。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三年。

三、履约保证金、租金、支付方式

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交纳摊(铺)位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伍仟元整 (小写¥ 5000 元),履约保证金不得转为租金。租赁期满时,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摊(铺)位年租金为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一年一缴,先交租后使用。乙方签订合同之日交清第一年租金,之后在每年期满15日前付清下年租金。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或金额缴纳租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支付方式:

租金缴入方式:开户银行:邮政银行;账户名称:吉水县****

履约保证金缴入方式:开户银行:中国银行 ;账户名称:吉水县城市****

四、设施维护

1.市场内公共设施的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应予配合。

2.乙方应自觉爱护好市场设施,合同解除时乙方应保证租赁设施处于完好无损状态。乙方损坏设施应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否则甲方将视设施的损坏程度扣除履约保证金。摊(铺)位内属容易损耗的设施(如光管、灯泡、消毒灯、灭蚊灯、排气扇、漏电开关、水电开关、水表、电表、支管线、挡板、门锁、卷闸等)维修、更换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不得擅自在市场内拉接水、电和增设负荷。乙方如需进行装修、改建、扩建或增设负荷,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届满或乙方中途违约致使合同解除时,乙方增设的设施不能拆除,无偿归甲方处置。乙方如将租赁物及设施(包括增设设施)损毁,必须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五、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按时收取租金。

2.制定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协助有关管理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3.设立投诉点接受投诉并进行调解,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内发生的争议进行调查和处理。

4.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以及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

5.开展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组织场内经营者开展文明经商活动。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开具正规发票及收据。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

3.甲方负责市场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等市场管理服务措施。

4.甲方提供必备的后勤保障设施,如照明灯光、通风设施等。

5.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

六、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依法享有该摊(铺)位品类经营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2.甲方违反规定能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主张赔偿。

(二)乙方义务

1.乙方依法自主经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风险和费用。乙方作为摊(铺)位的使用管理人,摊(铺)位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生产安全、水电、燃气的使用不当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要按照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创文创卫及其它迎检活动,甲方及相关部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整改。

3.乙方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经商、诚信经营、礼貌待客,不短斤缺两、掺杂使假,不在市场内进行一切不文明行为(如打牌、打麻将、打赤膊等)。

4.乙方进入市场必须持有相符的营业执照和按照职能部门要求办理相关证照,并在摊(铺)位内明显处统一悬挂证照,不得改变摊(铺)位用途。

5.乙方上市的商品种类、标识、质量、计量、包装及广告宣传等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哄抬物价、欺行霸市,侵害消费者权益。

6.乙方应根据职能部门要求,落实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做好食品进销的台账,其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同时,乙方必须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乙方必须依据职能部门要求,如实提供相关食品(食用农产品)的信息资料(包括供货方的营业执照、供货凭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

7.乙方必须在甲方划定的摊(铺)位区域内经营。不占用公共通道,不在经营区域内堆放和悬挂杂物。货物摆放整齐美观,不将货物超出摊位玻璃挡板。不乱抛垃圾杂物,垃圾入桶(使用塑料袋套垃圾桶),每日及时对摊(铺)位卫生进行保洁。

8.乙方不得在市场内设置生活用电和燃气设施,不得偷水和偷电。未经许可,不使用电炉、电暖气等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接、私搭外部电源,不得在市场内住宿,不得使用明火。

9.乙方要严格遵守消防和安全有关规定,不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携带入场。车辆不得进入市场内,不得乱停乱放。

10.乙方租赁摊(铺)位不得经营工业化学、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业态,不得从事不符合环保要求和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11.乙方违反以上约定事项,甲方可给予乙方相应处理。处理方式为:首次予以劝导警告;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元;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租金。

12.租赁经营期满后,乙方无偿将摊(铺)位(含承租经营期间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及装饰装修)移交给甲方。乙方租赁经营期满须于合同终止日无条件清场后移交给业主,不得收取转让费,不得破坏摊(铺)位结构和装饰装修。

13. 乙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

七、违约责任

1.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乙方无故未进场经营,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租金。

2.乙方擅自改变实际承租人,或无故连续15日未到场经营,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租金。

3.乙方应在每月末一次性缴清摊(铺)位水电费,逾期 5 天未缴,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租金。

4.甲方为了向乙方追偿租金等各项债权所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告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经营范围超出了竞拍该摊(铺)位时品类经营的允许范围,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租金。

八、合同解除

1.因不可抗力、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市场搬迁、市场布局调整改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然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3.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解除之日起3日内将遗留物品全部搬出,如乙方逾期未搬出,视为乙方放弃物品所有权,自愿交由甲方处置,造成第三人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送达

1.乙方承诺履约事项甲方发送合同中确定的联系人微信号( )或手机号( )视为签收。

2.乙方履约事项,甲方根据合同乙方提供联系地址进行送达,乙方都应视为确认送达。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可向吉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合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或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