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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机关)铜山区校园防霸凌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徐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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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铜山区校园防霸凌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铜山区校园防霸凌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5.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在校园厕所等隐蔽角落安装共计240台智能防欺凌设备,可识别关键字,发生辱骂、激烈争吵事件时及时推送报警信息至校园监控室,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内全部交付完毕,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09:00)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魏杨,联系方式:****地址: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H座523室。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218.3.177.171:80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01e6f5e3-6b90-496b-83c2-166846ee1f8c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机关)

单位地址:徐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H座523室

联系人:侯金梅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金梅

电话:****


****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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