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标的中包含3处房产,房产证号:阿开发字第03381号。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1157.39平方米,总层数3层,房屋结构砖混)、宿舍、食堂、门房(建筑面积1906.55平方米,总层数1层,房屋结构砖混)、生产车间、仓库(建筑面积3758.39平方米,总层数1层,房屋结构砖混)。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等各项税费)及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标的中房屋建筑物交易产生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房屋面积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产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情况,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并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成交后双方自行办理权属变更,如发生权属纠纷或无法办理权属证书的情形,由转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中心无关。 2、本次转让的附属设施,均以现场勘验实物为准,各类资产(规格、材质、数量)等均以现状为准,公告清单中所披露的资产的资产状态、规格、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本公告披露的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 3、本次转让标的中包含1宗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阿开国用2012第228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0706.77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止。 4、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