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枣阳市****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枣阳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涉及10个小区。本项目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小区内的配套道路、绿化、照明、供电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以及社区综合服务、便民、文化体育、停车场、自行车棚、充电桩等公共服务设施;小区外与城市****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拟对枣阳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00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2.6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条件:1、具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16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有关规定及划型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 ”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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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