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公安监所管教室谈话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林芝市公安监所管教室谈话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c4-2-3-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在林芝市****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林芝市公安监所管教室谈话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76350.00元(大写:叁拾柒万陆仟叁佰伍拾元整);
最高限价:376350.00元(大写:叁拾柒万陆仟叁佰伍拾元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林芝市公安监所管教室谈话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签定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相关政策;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2.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2: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c4-2-3-701室
方式:现场获取,提供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850.0元(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林芝市****
六、开启
时间:****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林芝市****
七、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2.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公告在“平安林芝”公众号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
联系电话:17889040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c4-2-3-701室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