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025年9-12月份含油污泥集中减量化服务(第二次),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大庆炼化公司2025年9-12月份含油污泥集中减量化服务。
2.2主要服务内容:大庆炼化公司2025年9-12月份含油污泥(约15000吨)进行现场减量化处理服务,日处理能力不低于150吨。含油污泥减量装置安装在公用工程部炼油污水处理场内,对含油污泥进行油、水、泥三相分离,处理后回收的污油(含水率≤1%)引入投标人污油储罐(储油罐总容积不小于40立,储罐个数不限,每个储油罐底部均安装卸油接口),脱出污油交由招标人处理;脱出水排入炼油污水处理场,符合污水场进水指标要求(石油类≤200mg/L、COD≤1500mg/L、pH值6-9、悬浮物≤250mg/L);脱水除油后含油污泥(含油量≤5%、含水率≤60%)使用中标人提供的防渗包装袋密封包装,存放在招标人指定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大庆炼化公司处置。
2.3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服务要求》。
2.4服务地点:大庆炼化公司。
2.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6 HSE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大庆炼化HSE要求及合同要求执行。
2.7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限价,230元/吨,费用包括:6%增值税、含油污泥减量化处理费用、防渗包装物及包装、厂内转运等。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业绩要求
提供合同签订时间在****-****期间,至少1项石油化工企业含油污泥或含油浮渣分离为油、水、泥的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形式(以下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满足):
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合同价款及双方签章页),如合同内容未包含含油污泥的分离后油、水、泥的全部技术指标要求,须提供合同技术附件。
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结算金额不限)。发票信息须清晰、完整、可辨认。发票有效性以评标时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查询为准。
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证明至少包括:①处理介质;②需体现含油污泥或含油浮渣分离为油、水、泥三相;③需提供监测具体指标数据,且数据满足业绩合同或合同技术附件中规定的相应油、水、泥监测指标;④载明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用户公章。
3.3人员要求:
投标人为本项目至少提供4名现场服务人员,能够确保提供的减量化装置24小时连续稳定运行,装置运行时现场至少2人值守,提供上述服务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投标人至少为其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证明。
3.4机具要求:
3.4.1投标人须承诺,配备满足本服务项目的油、水、泥三相分离处理装置及配套设施,包括废气、污泥处理设备,以及取得检定合格证书的计量仪表,用于处理物料、水、电、汽、风的计量。
3.4.2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处理装置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安装,并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
3.4.3投标人须承诺,所使用药剂不会影响招标人对废水进一步处理以及回收污油综合利用。
3.4.4投标人须承诺,采取必要的保温伴热措施,以确保投标人提供的三相分离处理装置及配套设施和管线在冬季能够正常运行。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5.3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时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3.5.4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5.5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3.5.6投标人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3.6其他要求:
3.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6.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6.3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7日内双方签订技术协议,对未尽事宜进行约定。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 18:00:00至 **** 23:59:59,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在交易平台网上支付的模式(仅支持非昆仑银行账户的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UKEY使用指南》)。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08:3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 投标保证金递的递交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2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将依此向点击登录查看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平台运维运营机构信息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
邮政编码:163411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综合楼招标中心
邮政编码:163411
项目联系人:王纪文 电 话:0459-5615517
电子邮件:****@petrochina.com.cn
系统联系人:吕鸣/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电子邮件:****@petrochina.com.cn/ ****@petrochina.com.cn
(跟项目有关的问题请咨询项目联系人,跟系统有关的问题请咨询系统联系人)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语音提示后说:电子招标平台。
9.发票领取
9.1发票开具时间: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时间以招标项目开标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在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的,发票在次月5日之前开具(遇节假日顺延)。
9.2 发票抬头:发票信息由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填写,并自动带入开票软件,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发票信息, 以免发票开具后无法变更给您带来麻烦。
9.3 发票领取:
业务办理时间:每周一(遇节假日顺延)09:00-11:00,其他时间恕不受理。
发票领取方式:电子邮箱申请。
9.4 发票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petroch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