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伊犁州奎屯市****点击登录查看。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10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伊犁州奎屯市西区供热主管网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奎屯市
2.3 项目概况:奎屯河大桥乌苏与奎屯地界分界点(X:****.515,Y:562257.458)至永泰市场(X:****.034,Y:572173.053),新建DN1000供热管线11700×2米,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勘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2.4.1勘测工作包括:完成本项目奎屯河大桥乌苏与奎屯地界分界点(X:****.515,Y:562257.458)至永泰市场(X:****.034,Y:572173.053)的工程地勘、测量及为本项目设计所提供的所有勘测服务。
2.4.2设计工作包括:完成本项目奎屯河大桥乌苏与奎屯地界分界点(X:****.515,Y:562257.458)至永泰市场(X:****.034,Y:572173.053)施工图设计、全过程设计以及准确的工程量、工程勘测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获取批复;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参加各阶段验收等。
2.4.3施工范围包括:奎屯河大桥乌苏与奎屯地界分界点(X:****.515,Y:562257.458)至永泰市场(X:****.034,Y:572173.053),范围包含EPC总承包审核合格的施工图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4.4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2.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5.1 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3家单位;
2.5.2 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2.5.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主体单位负责人担任;
2.6 计划开竣工日期:****至****,
总工期:73天(日历日)(含勘测、施工图设计周期),其中:
勘测工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并出勘察报告;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全部工作,并审图合格;
施工工期:59天(日历日)。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上午10时00分-****16时00分。
3.2方式:登录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址http://124.119.80.62/)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4.1.在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2.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3.资质要求:
4.3.1 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4.3.2设计资质:须具备市政行业(行业资质)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
4.3.3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2)等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含道安装GB2)或相关证明文件的独立法人企业,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
4.4.人员要求:
4.4.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合格有效;(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主体单位提供);
4.4.2设计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动力)资格,其证书须合格有效(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4.4.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合格有效;(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主体单位提供);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仅限受聘于本次参与投标的主体单位;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仅限在本项目中任职;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5.近3年无合同违约,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综合评估法。
7.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请投标人自行前往2.2条所述地点踏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奎屯市政府网及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网址http://124.119.80.62/)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 蒋 忠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高莉佳 联系电话:****
2025年0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