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通辽市2026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公告 | |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预公示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公告标段(包)编号 |
内容 | |
一、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包括招标图纸、参考资料、标段预算编制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其中:通辽市**** (一)非收费公路 1.国道303线科尔沁区境内孔家至通辽市**** 2.国道111线科左中旗境内舍伯吐至哈根庙(K967-K972、K979-K988.043)段合计14.043公里。该路段路面宽度22.5米,路基宽度26米,该路段2017年在原来的二级公路基础上改建为一级公路,自2017年完工通车至今未实施过养护工程。拟确定采取铣刨加铺上面层或微表处方式实施预防性养护工程。 3.省道304线科左中旗境内保康镇西出口(K0-K4)段4公里。该路段路面宽度14米,路基宽度17米,该路段在2005年在原来的三级公路基础上改建为二级公路,2015年加宽至14米面层,2022年实施微表处罩面;拟确定实施修复性养护工程,对路基、路面基层进行非开挖式压浆补强,加铺面层。 4.省道304线科左中旗境内哈日干吐至舍伯吐镇西(K58-K115.698)段57.698公里。该路段为二级公路,路面宽度9米,路基宽度12米,该路段在2006年在原来的三级公路基础上改建为二级公路,2022年实施路面改造工程,当年完工通车运营。拟确定加铺面层方式实施预防性养护工程。 5.省道304线科左中旗境内舍伯吐镇西至舍伯吐镇北(K115.698-K122)段6.302公里。该路段为穿越城镇段公路,路面宽度26米,路基宽度29米,该路段修建于2016年,2022年实施微表处罩面。拟确定加铺面层方式实施预防性养护工程。 6.省道208线开鲁境内清河牧场至西保等、梨树至三义井(K67-K134、K142.666-K159.242)两个路段合计83.576公里。该路段路面宽度10.5米,路基宽度12米,该路段2019年在原来的三级公路基础上改建为二级公路,自2019年完工通车至今未实施过养护工程。拟确定加铺面层方式实施预防性养护工程。 7.省道207线科左后旗境内乌兰敖道至吉尔嘎朗(K85.673-K110、K129-K139)两个路段合计34.327公里。该路段路面宽度10.5米,路基宽度12米,该路段2020年在原来的农村公路基础上改建为二级公路,自2020年完工通车至今未实施过养护工程。拟确定加铺面层方式实施预防性养护工程。 8.省道305线科左后旗境内扎木至吉尔嘎朗(K11-K21、K49-K67.5)两个路段合计28.5公里,该路段路面宽度10.5米,路基宽度12米,该路段2010年在原来的三级公路基础上改建为二级公路,自2020年完工通车至今未实施过养护工程。拟确定加铺面层方式实施预防性养护工程。 (二)收费公路 1.省道207线(科左中旗境内)吴蒙街村至东莫瑞嘎查K0-K8.712段为8.712公里。该路段路面宽度22.5米,路基宽度24.5米,为一级公路,拟确定加铺面层方式实施预防性养护工程。 2.G505线(库伦旗境内)安家窑至牌楼K289.365-K303.071段为13.706公里。该路段路面宽度22.5米,路基宽度24.5米,为一级公路,拟确定加铺面层方式实施预防性养护工程。 3.S208线(库伦旗境内)牌楼至平安地K289.365-K303.071段为14.09公里。该路段路面宽度22.5米,路基宽度24.5米,为一级公路,拟确定加铺面层方式实施预防性养护工程。 4.S305线(科左后旗境内)甘旗卡至大青沟K120.334-K144段为23.666公里。该路段路面宽度22.5米,路基宽度24.5米,为一级公路,拟确定加铺面层方式实施预防性养护工程。 5.S305线(库伦旗境内)三家子工业园区****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通辽市2026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发包人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163.com 4.反馈截止时间:****17: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至****。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代理邮编:710061 联系人:周会芳 电话:****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