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塔东锅炉房烟囱拆除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点击登录查看(本溪市****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塔东锅炉房烟囱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人民币 205,478.53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205,478.53 元
采购需求:明山区塔东锅炉房烟囱拆除清运,构筑物进行拆除、建筑垃圾及渣土清理外运、平整土地达到自然平整,本项目最高限价含固定残值 2169.75 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支持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时间:****至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线下
售价:500元/本。
截止时间:****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本溪市****
时间:****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本溪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
3、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4、本项目资格后审,以上资格文件只作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料,资格审查有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是否合格。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本溪市****
联系方式:赵新蕾****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本钢支行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本溪分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新蕾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