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比选3家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择优比选3家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展民政对相关物品、服务、工程项目进行采购代理服务。
一、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暂行办法》等规定,无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报名。
二、提交资料
企业登记备案、专业团队、技术能力、财税报表、企业信用、经营场所、代理业绩、收费标准等。
三、比选确认
1. 符合资格要求,根据得分高低,本着择优原则,确定3家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且代理服务费不超招标代理服务行业标准。 |
2. 经比选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与我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协议,服务期为两年。如合同期间,服务不到位,采购人可中止合同,不再续签,重新招标。另如遇政策调整需要,采购人有权提前取消合作协议。 |
3. 比选结果以公告形式发布。 |
四、时间安排
1.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8时。 |
2. 比选文件的递交: 比选文件在规定时间递交到比选地点,递交的比选文件请装订密封,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
3. 比选文件递交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423办公室(三农大楼) |
联系人: 武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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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6
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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