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城区行政中心配电设施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城区行政中心配电设施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上城区行政中心配电设施改造工程 主要内容:包含:低压备自投柜子改造4套,新装低压柜11台,新装柴油机接线柜5台,相关低压电缆的敷设,封闭母线的安装,以及配套的土建工程和系统调试,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日历天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各方均应符合中小企业,并根据要求上传《联合协议》,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若供应商以合同分包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各方均应符合中小企业,并根据要求上传《分包意向协议》,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资质;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A类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B类证书;拟派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C类证书,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拟派项目经理同时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杭州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和****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 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和****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信息:
359.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