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点击登录查看新能源示范产业园标准厂房二期晶科智慧大工厂临时过渡用电项目报废物资转让
投资项目代码:
【信息时间: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新能源示范产业园标准厂房二期晶科智慧大工厂临时过渡用电项目报废物资转让 | |||||||
标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新能源示范产业园标准厂房二期晶科智慧大工厂临时过渡用电项目废旧纲绞线转让,挂牌价1,260.00元 点击登录查看新能源示范产业园标准厂房二期晶科智慧大工厂临时过渡用电项目报废物资(废旧钢材)转让,挂牌价51,586.20元 点击登录查看新能源示范产业园标准厂房二期晶科智慧大工厂临时过渡用电项目报废物资(废旧导线)转让,挂牌价31,941.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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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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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016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壹创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壹创评报字(2025)第025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当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受让方已经接受转让标的所有现状,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转让方、拍卖人、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赔偿、补偿、减少成交价款等。 3.受让方应当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照成交单价和预估数量所得的成交总价款(即:成交单价乘以预估数量)预先一次性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待标的全部称重完毕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根据最终实际称重的数量确定最终成交总价(多退少补)。 4.受让方应当在交清预先支付的成交总价款后与转让方到现场称重,称重的地磅由转让方提供。因标的物分多处存放,称重时由各标的的受让方自行安排人员分拣和安排车辆、装卸设备等将标的物搬运到地磅处,期间产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标的交付后,受让方应当在交付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安排人员、车辆搬运转移,受让方在搬运转移等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产生的税、费和安全责任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交付后的一切责任与转让方、拍卖人、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关。 | |||||||
|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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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照成交单价和预估数量所得的成交总价款(即:成交单价乘以预估数量)预先一次性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待标的全部称重完毕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根据最终实际称重的数量确定最终成交总价(多退少补)。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况(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因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上饶市****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