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沟墩镇匣东村七一河水产交易市****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
2.2工程规模:阜宁县沟墩镇匣东村七一河水产交易市****,主要内容包括控源截污、水生态修复、驳岸整治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工期 | |
001 | 阜宁县沟墩镇匣东村七一河水产交易市**** | 阜宁县沟墩镇匣东村七一河水产交易市****,主要内容包括控源截污、水生态修复、驳岸整治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40日历天 |
特别提醒:土源自行解决,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遇到的一切地方矛盾及由此发生的费用与招标人无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资质等级(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11:00至 ****18:00(节假日正常)
4.2发售方式:本项目采用微信报名(联系人:朱霞,联系方式:****(微信号同手机号),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标书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3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15时00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8000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中标价的5%执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现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 招标发包价:41.268922万元(含预留金:0.807234万元)
七、付款方式:
待上级资金拨付到位,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再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审计结束后,按审计价一次性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业绩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地 址:阜宁县****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 系 人:朱霞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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