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就点击登录查看学生校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拟就点击登录查看学生校服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主要包含夏季校服(小学、初中)、春秋季校服(小学、初中)、冬季校服(小学、初中),小学约558人(一年级约243人、四年级约315人),初中约240人,因校服为学校代办项目,采购具体数量以学生订购数为准。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04480元
4.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夏季校服(小学)最高限价160元/套,春秋季校服(小学)最高限价120元/套,冬季校服(小学)最高限价280元/套;夏季校服(初中)最高限价120元/套,春秋季校服(初中)最高限价125元/套,冬季校服(初中)最高限价310元/套,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 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6.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下列条件,并提供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与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9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yangzho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为****后)
本投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1本次项目投标人必须为服装生产企业,具有自主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服装生产设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提供近 3 年市场监管部门校服质量监督抽查没有发生不合格产品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4时00分—****14时30分;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扬州市****,联系人:臧雪莲,电话:****。
2. 开标时间:****14时30分,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扬州市****
四、其他事宜
1.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在公告期限内规定时间(****至****,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内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购买时携带供应商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现金缴纳资料费300元,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2.现场勘察:招标人将组织各投标人进行现场集中查看样品,过时不候。现场查勘确认函须经招标人签字盖章,现场勘查确认函原件无须装订,需在开标现场递交,同时在投标文件中装订复印件。请务必仔细查看校服样品。交通工具自配,参加看样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介绍信、加盖公章的现场勘查确认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携带相关材料者禁止进入学校。
集中看样时间:****下午3:00-3:30(过时不候)
集中看样地点:提前联系甲方确定具体勘查地点。
样衣勘察及接收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3. 采购联系人及方式: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扬州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扬州市****
联 系 人:臧雪莲 联系电话:****
4.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10日前按照投标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5.其他事项: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五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为纸质标书盖章原件扫描版,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或单独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