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土地估价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等过程中土地估价委托行为,根据土地评估有关规定,现决定对拟出让地块土地估价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的机构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地块一:位于中都乡北姚村,面积6789.10㎡,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二:位于中都乡东庄村,面积35850.63㎡,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三:位于南政乡南政村,面积2752.16㎡,用途为商业用地; 地块四:位于南政乡西游驾村,面积1444.75㎡,用途为工业用地。 具体规划要求及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规划意见。 二、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在省级(含)以上相关估价师协会依法登记注册,处于正常执业状态,并在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三)申请机构需要具有土地估价资质,土地评估机构资质等级应为B级(含)以上(同一机构若具有房地产三级(含)以上资质必须一并提供)。 (四)通过工商年度年检和省级土地估价师协会年度年检。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要求 (一)土地评估机构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估土地的价格,按时按质完成估价报告编制工作,对所出具的估价报告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报价人在报价之前必须全面详细了解项目情况,如有对项目要求有误解或者设备材料有遗漏的,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三)土地评估机构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评估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要做好评估地价保密工作,不得在评估期间向用地单位或相关人员透露和商量地价。 (四)如无特殊情况,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有效期自报告提交日起,原则上不超过1年。 (五)报价人需对上述四宗地同时分别报价,并于****17时前将联系人、联系方式、报价文件、本年度同类项目工作业绩及相关资质加盖公章加密发送至邮箱****@163.com,并于****18时前将密码发送至邮箱****@163.com。逾期未发送者,报价文件无效。 四、现场踏勘及答疑 (一)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报价人可经询价人允许,对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报价人获取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询价人对报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报价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二)报价人经现场踏勘,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项目情况、相关专业情况及任何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询价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果任何因忽视项目现况而导致的损失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五、结果确定 本次询价按照报价最低的原则并根据工作业绩择优确定,报价结果不再另行通知。报价人恶意扰乱报价正常秩序的,存在“恶性压价”等不公平竞争行为的,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隐瞒骗取报价资格条件的,委托非本单位工作人员报价的,一经确定,取消其报价资格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点击登录查看309室 附件:关于土地估价报价的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