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夏昱博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西藏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及投诉处理办法的通报
各招标人,各招标代理机构,各投标人:
近期,我局依法立案查处了宁夏昱博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昱博公司)违反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及投诉处理办法的信访行为。现通报如下:
一、违规事实查证
经查,宁夏昱博公司主要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质疑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签名均非本人签字,签名虚假,且无有效书面材料证明委托人贺**为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员工,具体质疑事项由与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无利害关系的自然人赵*实际负责,且无有效书面材料证明赵*与该公司有劳动雇佣关系。
二是质疑提出时间已过异议事项及其提出的规定期限,异议程序不规范。
三是质疑中标人在“风鸟网”显示的处罚信息不符合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质疑内容无效。
四是宁夏昱博公司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为不实电话信息,在监督部门调查处理过程中拒不配合。
二、违规行为处理
宁夏昱博公司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质疑投诉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市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违反了《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及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等相关规定。
依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等规定,决定对宁夏昱博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理:
一是在全市范围通报;
二是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录入企业不良信息(公示期6个月),未按规定报送数据信息扣2分/次、被认定为建筑市场虚假承诺事项行为扣5分/次、行政调查过程中拒不配合的扣10分/次,合并记扣信用分值10分;
三是将处理结果同步推送至“信用中国(西藏)”网站。
三、警示教育
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以此为戒,诚实守信,切实树立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公平公正的市****
下一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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