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二广项目消石灰、宜昌城西高速公路项目机制砂与黄砂材料询比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采购文件及附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原采购文件及附件。
一、澄清修改
1、第五章 合同书中“合同1-6包”均修改为“合同1-2包”,“合同7包”均修改为“合同3包”。
2、第五章 合同书 “1.4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变化,调整合同供应数量;若市场价格出现波动较大情况时,甲乙双方可根据市场行情就合同供应单价进行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修改为“1.4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变化,调整合同供应数量;若市场价格出现波动较大情况时,或项目周边存在质量合格、价格优势较大的新开料源时,甲乙双方可根据市场行情或料源价格就料源调整、合同供应单价等进行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
采购文件与报价清单中涉及的上述内容均作相应变更和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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