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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辽宁盛隆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处置招标公告(原标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辽宁盛隆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辽宁铁岭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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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对辽宁盛隆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公告日期:****

点击登录查看近期拟对辽宁盛隆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3户债权包含人民币本金合计1076.12万元,利息合计1770.38万元,债权本息合计2846.50万元。债权分布在铁岭地区,各户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辽宁盛隆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所在地:铁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39

债权总额:1,771.24万元(利息截至日期:****)

(一)债权情况

辽宁盛隆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771.24万元,贷款本金828.45万元,利息合计942.79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工业房产及土地,保证人邹英林、王晓阳。

(二)债务企业(抵押人)概况

辽宁盛隆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成立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58974,法定代表人邹英林,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200万元,实缴出资200万元。注册地址:铁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39。 经营范围: 钢构件加工;采板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保证人情况

1.邹英林,男,1967年8月出生,住铁岭市****

2.王晓阳,女,1971年11月出生,住铁岭市****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辽宁盛隆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铁岭市****

(五)诉讼情况

债权全额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企业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

二、辽宁东博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所在地:铁岭县****

债权总额:250.00万元(利息截至日期:****)

(一)债权情况

辽宁东博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50.00万元,贷款本金0.67万元,利息合计249.33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工业房产及土地。保证人铁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吴凤煊、陈红艳。

(二)债务企业(抵押人)概况

辽宁东博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080XW。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吴凤煊。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住所:铁岭县****。经营范围:不饱和聚脂树脂、玻璃钢制品、清洗剂、防锈油、冷冻液、防冻液、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铁岭县市****

(三)保证人情况

1.铁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更名为铁岭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缴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孟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地址:辽宁省铁岭市****

2.吴凤煊,男,满族,1962年出生,住址辽宁省开原市****

3.陈红艳,女,汉族,1962年出生,住址辽宁省开原市****

(四)抵押物情况

辽宁东博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铁岭县****

(五)诉讼情况

债权全额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企业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

三、铁岭海华肉联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所在地:铁岭市****

债权总额:825.26万元(利息截至日期:****)

(一)债权情况

铁岭海华肉联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总额825.26万元,贷款本金247.00万元,利息578.26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房产及机器设备。

(二)债务企业(抵押人)概况

铁岭海华肉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姜玉华。注册资本12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200万元,住所:铁岭市****

(三)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铁岭海华肉联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昌图县****

(四)诉讼情况

债权全额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企业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目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

处置方式:打包或单户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债权转让时,债权户数如减少、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沈阳市****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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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网络处置公告(三户)2025.8.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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