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近期拟对辽宁盛隆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3户债权包含人民币本金合计1076.12万元,利息合计1770.38万元,债权本息合计2846.50万元。债权分布在铁岭地区,各户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辽宁盛隆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所在地:铁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39
债权总额:1,771.24万元(利息截至日期:****)
(一)债权情况
辽宁盛隆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771.24万元,贷款本金828.45万元,利息合计942.79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工业房产及土地,保证人邹英林、王晓阳。
(二)债务企业(抵押人)概况
辽宁盛隆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成立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58974,法定代表人邹英林,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200万元,实缴出资200万元。注册地址:铁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39。 经营范围: 钢构件加工;采板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保证人情况
1.邹英林,男,1967年8月出生,住铁岭市****
2.王晓阳,女,1971年11月出生,住铁岭市****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辽宁盛隆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铁岭市****
(五)诉讼情况
债权全额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企业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
二、辽宁东博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所在地:铁岭县****
债权总额:250.00万元(利息截至日期:****)
(一)债权情况
辽宁东博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50.00万元,贷款本金0.67万元,利息合计249.33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工业房产及土地。保证人铁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吴凤煊、陈红艳。
(二)债务企业(抵押人)概况
辽宁东博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080XW。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吴凤煊。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住所:铁岭县****。经营范围:不饱和聚脂树脂、玻璃钢制品、清洗剂、防锈油、冷冻液、防冻液、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铁岭县市****
(三)保证人情况
1.铁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更名为铁岭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缴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孟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地址:辽宁省铁岭市****
2.吴凤煊,男,满族,1962年出生,住址辽宁省开原市****
3.陈红艳,女,汉族,1962年出生,住址辽宁省开原市****
(四)抵押物情况
辽宁东博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铁岭县****
(五)诉讼情况
债权全额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企业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
三、铁岭海华肉联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所在地:铁岭市****
债权总额:825.26万元(利息截至日期:****)
(一)债权情况
铁岭海华肉联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总额825.26万元,贷款本金247.00万元,利息578.26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房产及机器设备。
(二)债务企业(抵押人)概况
铁岭海华肉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姜玉华。注册资本12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200万元,住所:铁岭市****
(三)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铁岭海华肉联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昌图县****
(四)诉讼情况
债权全额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企业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目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
处置方式:打包或单户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债权转让时,债权户数如减少、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沈阳市****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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