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更正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GYXG-2025-0915)
一、内容
原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并且同时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更正为:投标人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
公告内容补充: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中标人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如下:
收费情形 | 收费标准 |
以中标金额为基数的项目 | 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
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 | 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
行号:****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
提示:
1) 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场地服务费+开标日期”
2) 中标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中标单位应及时缴纳此项费用,以免延误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开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自行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索要场地费收据(黄色底单),凭此收据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1楼12号窗口换取发票(开票前可先拨打电话:****确认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三、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王海鹏
电话:****
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张凤燕
电话:****
邮件:****@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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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凤燕
(签名)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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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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