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地区房屋整体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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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宁地区房屋整体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南宁地区房屋整体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预估服务时限要求为18个月,详见招标文件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55.22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投标折扣率计算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造价咨询:具备造价咨询业务的能力;
5.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证书,且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以上人员相关注册证书中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两两之间均不得由同1人兼任。
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6)联合体成员单位(包含牵头方)不超过2家。
8.供应商必须完成新版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登录界面截图证明材料),如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完成注册,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9.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追溯期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予以追缴投标保证金,拒不缴纳的,依规依纪加重处理。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至9月30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ah-inter.com。(在受理报名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有问题会反馈,正常即会发放招标文件;另有问题可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10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10时30分。
(三)投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广东省广州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10时30分。
(二)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广东省广州市****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上午10:00。
(二)踏勘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详见招标文件。
(三)联系人:黎先生。
(四)联系电话:****。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一、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嘉玉、陈奏平
移动电话:****、****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点击登录查看)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袁先生
移动电话:****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吕先生
移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