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代理询比采购服务补遗01号文件
1.原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4时30分,推迟至****14时30分。
2.原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标准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分标准 | |||
评分 因素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方法 | |
3.3(1) | 主要人员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 | 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注: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3.5(6)项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 |
3.3(1) | 单位业绩 | 业绩 | / | 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注: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3.5(4)项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
3.3(1) | 技术建议书 | 对本委托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 | /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总体实施是否思路清晰、科学合理,能否充分满足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要求进行评定。 |
主要工作内容及实施方案 | /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及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合理可行性、有效性进行评定。 | ||
实施委托项目的人员组织及安排、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人员组织及安排、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的完整性、合理可行性、有效性进行评定。 | ||
综合评审依据:以上评审因素中缺少1项或技术建议书内容未围绕本项目特点编制以及内容缺乏合理性、针对性视为评审不合格,即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 ||||
报价(100分) | 评审价 | 100分 | 评审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评标基准价,则评审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评标基准价,则评审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 E1是评审价每高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审价每低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次询比采购 E1=0.5; E2=1.0。(评审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报价评分从高到低进行推选中标候选人;如报价评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报价评分、报价都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用摇球等随机方式在开标现场确定。 2、评审办法第5条“直接转换采购方式评审程序”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