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配电系统更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
点击登录查看配电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配电系统更新改造
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35万元 5.最高限价:18.35万元,超过最
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
点击登录查看配电系统维修、更换,具体详见采购需
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完成
点击登录查看配电系统更新改造并
通过采购人验收,具体进场施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
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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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点击登录查看配电系统更新改造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09:00到**** 17:00
获取方式:本项目网上报名需将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要求的材料扫描件、拟参与项目名
称及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等主要信息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qq.com),报名资料要求申请人提供①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响应单
位盖章;②响应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通过报名资料审核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
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报名资料审核及文件费支付方式,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
况。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文件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30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河西万达广场B座13楼1308室
七、其他
1.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递
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
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
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
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
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
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
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
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
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
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
公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
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加
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
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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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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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河西万达广场B座13楼1308室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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