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编号:****
二、采购单名称:第二次轮渡站地面、玻璃墙清洗服务项目
三、报价截止时间:**** 14:00
四、报价有效期:****
五、最高限价:10000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分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杨海波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
十、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项目工期要求 | 地点 | 规格型号 | 备注 |
---|---|---|---|---|---|---|---|---|
1 | 轮渡站地面、玻璃墙清洗服务项目(第二次) | 1 | 项 | 从合同签订至双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止 | 安澜轮渡站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
十二、其他内容:其他内容:具体要求及说明: 1、按实际成交价的0.2%收取交易服务费,不超过500元。 2、轮渡站地面、玻璃墙清洗项目(包含地面清洗面积约500㎡、门面、候船室正反面玻璃墙清洗面积约2500㎡,候船室所有铁拉门、卫生间、屋顶、铁围墙等清洁,具体面积以甲方实际面积为准)。候船室地面、玻璃墙、铁拉门、屋顶需等22.00轮渡停航后做清洁。 3、付款方式:清洁完成验收合格后付款 4、所报价格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注明增值税普票税率,最终成交供应商结算时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报价包括本项目人工、材料、加工、制作、运输、仓储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税金、利润、包装、保险、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管理等,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 5、报价有效期至少为90天。 6、以总价最低确定中标单位。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