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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三举措”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招标公告(原标题:江安县“三举措”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四川宜宾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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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三举措” 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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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江安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转型升级,通过“优化服务、降低成本、强化监管”三举措,不断优化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一、优化服务,进一步提升交易质效。用制度规范服务。规范完善交易办事指南、业务操作规程,做到时间、流程、标准统一。制订政府采购开标纪律、评审工作纪律、现场管理制度、参与各方现场守则、内部管理制度等制度,把纪律立在开评标前,实现招标公告、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现场监督全过程管理,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奠定了基础。建立交易台账,完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民生项目等前期对接机制,全面实行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负责人制,通过“专人专办”全程跟踪。为每一个项目进场交易环节都配置一名专员,及时协调解决项目交易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交易秩序井然、顺利高效开展。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对于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通过采取提前介入、容缺受理、同步操作、优化流程等方式,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2025年,开通绿色通道4次。

二、降低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电子化交易减跑动。依托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足不出户即可全程在线办理在线完成网上报名、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网上投标,实现全程电子留痕可追溯,降低围标串标风险,有效防范“围猎”专家等不良行为的出现,着力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政策优惠减负担。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项目,在采购文件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免收所有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要求采购人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5%。加大预付款比例,对于有预付安排的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

三、强化监管,进一步净化交易环境。升级完善开评标现场监控系统,实现监控100%全覆盖。建立协同机制,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协同监管,加强对进场交易重点项目的风险防控,实现行业主管部门和采购人监督人员全程介入、全程跟踪、实时监督,对交易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如实记录,对评标专家、供应商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约谈、问责。公布投诉举报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有效提升监管合力。对每个进场项目建立现场管理台账,如实记录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现场行为。严格复核,切实提升项目评审质量。严肃评审专家评价管理,建立“一标一评价”工作机制。评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对评审专家现场履职行为进行客观评价,如实填写评价表。对无故迟到、不服从场内管理等违纪行为的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评审专家,现场记录并及时报告移交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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