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 祥平街道溪声社区**** | 招标阶段 | 施工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答疑纪要(一)中第三条作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37项29.1履约担保金额第5条原文为“其他:为中标合同价的 10(若中标人的厦门市**** 履约担保期限: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之后 90 日止。如工程实际工期超过担保有效期,则有效期需相应延长,否则,发包人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待项目竣工整体交付后 14 天内无息退还”修改为“为中标合同价的 10%。履约担保形式: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天内,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冠以“银行“名称且为支行及其以上级别的金融机构。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采用工程担保保函作为保证形式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国有工程担保公司,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应符合《关于在全市**** 二、本招标项目的图纸有作调整,原发布的施工图纸作废,调整后的图纸随本答疑同步发布,以标注****的为准,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三、因本招标项目图纸变更导致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作调整,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作废,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随本答疑同步发布,以标注****的为准,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四、若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项目法人):点击登录查看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