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海安市****
经海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 | 永安路西侧、长江路北侧 | 9155.65 | 商业/零售商业用地 | 容积率 ≤ 1.4 | 建筑密度 ≤ 55 | 建筑限高 ≤ 30 | 15 ≤ 绿化率 | 40 | 600 | 2892.2699 | 10 (元/平方米)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地块编号:****;
报名时间:****09时00分至****15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09时00分至****15时00分;
挂牌时间:****09时00分至****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私家庄园和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1.竞得人如为海安市外注册企业,则需在海安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竞得人如为海安市内注册企业,拟注册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的,需在竞买申请时按规定申请。在项目竣工前,新公司股权不得擅自转让,本条款由数据局负责落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不按规定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将取消其中买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买报名时上传签署的《按期开发履约承诺书》,承诺若竞得后未按约定开发建设的,受让人、受让人控制的子公司、控制受让人的母公司和受让人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等关联公司纳入违背承诺暂停竞买资格名单;未提交承诺书的,不得参与竞买报名。 3.出让金缴纳:竞得人于签订出让合同后90日内将土地出让金缴清。 4.土地交付:在出让金缴清并在受让人申请交地后一个月内由高新区管委会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因土地交付产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高新区管委会和竞得人承担。 5.开竣工约定: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开工,土地交付后24个月内竣工。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提交详细开发计划(含开工、竣工、投资进度节点)。 6.成交后地块竞得人须持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的地上建筑物处置协议至我局签订出让合同,否则将取消其中买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高新区管委会联系人:张云,联系电话:****)。建筑物作价款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地上建筑物处置协议由所在区镇负责监督、监管。地上建筑物安全责任由高新区与竞得人共同负责,涉及不动产登记过程中需要办理的建筑物相关手续由受让人自行办理。 7.开发建设中涉及周边地块的,由土地竞得人自行与周边地块使用人协商解决;竞得人除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外,还须按国家、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费、税。 8.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9.本公告内容由点击登录查看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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