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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泉自然资告告字[2025]13号)

福建泉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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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泉自然资告告字[2025]13号)
泉自然资告告字[2025]13号 ****
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31848平方米 宗地坐落: 鲤城区****
年限: 40年 容积率: 0.000< 并且 ≤1.680 建筑密度(%): ≤42.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商务金融用地 15924
餐饮用地 7962
零售商业用地 6370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1592
投资强度: 保证金: 35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09|****BB0007
现状土地条件: 无
起始价: 1740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宗地编号: 鲤2024-17号 宗地总面积: 1010平方米 宗地坐落: 鲤城区****
年限: 40年 容积率: 0.000< 并且 ≤2.200 建筑密度(%): ≤45.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旅馆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旅馆用地 1010
投资强度: 保证金: 8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07|****BA0006
现状土地条件: 无
起始价: 360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申请人条件的,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泉州市****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泉州市****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09时00分在泉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海大厦)A幢442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付款方式及期限 上述地块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应缴交成交价总额50%的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余款自竞得之日起3个月内交清。 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成交价款,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未支付成交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竞得人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成交价款。新成立的公司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由我局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开工、竣工时间 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并在开工后3年内竣工。 竞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 ‰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竞得人继续履约。 竞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1 ‰的违约金。 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拍卖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研楼D栋
联 系 人:詹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丰泽支行
开户账号:****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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