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相关企业:
按照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安排,点击登录查看将开展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投标企业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自****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fuwu.nhsa.gov.cn)面向企业开放报名通道。持有填报范围内药品参比制剂或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注册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或生产企业均可参加(境外上市许可持有人由境内责任人(境内代理人)填报)。
1.新用户需在登录页面点击“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平台账号注册。已注册用户的账号长期有效,无需重复注册。
2.企业登陆平台后,选择“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服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信息填报”—“企业登录”进行报名。
二、填报内容
1.拟纳入第十一批集采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责任人(境内代理人)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授权书等);
2.符合药品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药品注册批件、补充注册批件、说明书等);
3.符合生产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提供2020年9月至2025年9月任意2个时间点,且材料时间跨度在24个月以上的上市放行记录或国内销售证明;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具体资料以平台的上传要求为准。
三、注意事项
1.于7月16日至7月31日期间企业已填报药品信息并审核通过的品种,企业可直接勾选并补充填报生产要求相关信息。
2.尚未填报药品信息或已填报信息未审核通过的品种,企业需先填报企业资质和品种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再填报生产要求相关信息。
本次信息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以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联系方式:****、****、****
(服务时间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特此通知。
附件:拟纳入第十一批集采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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