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项目名称
乐山高新区****
服务周期
60日历天
项目包个数
1包
控制价(最高限价)
28.25万元
项目商务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服务要求及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乐山高新区****点击登录查看。乐山高新区****
2.服务内容:为乐山高新区****
3.付款方式:中标后按双方签约的合同约定支付。
4.服务期限:60日历天。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范围内。
6.付款方式:中标后按双方签约的合同约定支付。
7.验收: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投标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8.争议解决:当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采购人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9.其余未尽事宜,合同中详细约定。
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公司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3.介绍信; |
4.授权委托书; |
5.身份证; |
6.报价书;(报价为整数,不包括小数点后两位) |
7.承诺书(需承诺完全理解、并响应本项目商务要求并在本次询价过程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且满足相应资质要求,不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的情况,且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出现上述情况,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
8.其它证明材料等; |
注: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司鲜章(原件备查),资料需胶装正副本。 |
确定中选人的方式 |
报价最低的为本项目供应商 |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时间 |
****上午10:00 |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地点 |
四川省乐山高新区**** |
其他说明
1.本项目报价是供应商全部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最终报价,包括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设备使用费、人工费、资料费、评审费、差旅费、利润、税金等与供应商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将不再支付其他额外费用。
2.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报价。
3.成交通知书在询价后3天内领取。
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取消询价资格。
2.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取消询价资格。
3.提供的证明材料超出要求范围的,取消询价资格。
4.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或报价有效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询价。
5.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最高限价的15%,即供应商报价下浮比例不得超过15%(含15%,超过15%的作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如出现报价一致的情况,在纪检部监督下随机抽取确定。
采购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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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老师 ****
备注
参与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中选后,无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或不签订相关合同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供应商应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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