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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汉江饮水供水和东城区供水资产盘活项目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材料、设备安装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孝感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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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汉江饮水供水和东城区供水资产盘活项目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材料、设备安装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SJ-ZB****)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应城市汉江饮水供水和东城区供水资产盘活项目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材料、设备安装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5.23万元,招标人为应城市源通给排水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共分3个包段。分别为:第一包段(PE管材管件):暂估约125.94万元(其中PE管约105.94万元,配件约20万元);第二包段(智能水表):暂估约59.29万元;第三包段(设备采购及安装):暂估约110.00万元,具体货物清单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001 PE管材管件
002 智能水表
003 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PE管材管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含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所投产品或服务在经营业务范围内),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第一包段(PE管材管件)供应商须为PE管材管件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相关承诺);


(002 智能水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含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所投产品或服务在经营业务范围内),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相关承诺);


(003 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含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所投产品或服务在经营业务范围内),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相关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10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领取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每包段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9时30分


递交方式:应城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9时30分


开标地点:应城市****


七、其他


1、项目编号:XSJ-ZB****


2、项目名称:应城市汉江饮水供水和东城区供水资产盘活项目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材料、设备安装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算:本项目具体采购数量为暂估,具体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费用。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分3个包段。分别为:第一包段(PE管材管件):暂估约125.94万元(其中PE管约105.94万元,配件约20万元);第二包段(智能水表):暂估约59.29万元;第三包段(设备采购及安装):暂估约110.00万元,具体货物清单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6、最高限价:以采购需求中所标单价最高限价(含税)元作为最高限价,超过采购需求中所标单价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各包段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结算价=实际订单数量*报价单价)


7、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应城市源通给排水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地址:应城市****


联系人:陈部长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应城市新世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应城市****


联系人:周小应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周小应 (签名) (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应城市新世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来源:http://ctbpsp.com/#/bulletinDetail?uuid=6d023729-ddb1-4cd5-abd4-3b6f300e1c37&inpvalue=&dataSourc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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