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我单位于9月15日发布的水电气暖整治改造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公告内容:三、项目概况11条:报名须知: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详见“四、报名需携带资料”) ,其中”四、报名需携带资料“内容未明确,现将内容明确如下:
四、报名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参加不需要)1份。
4.拟选派项目项目负责人检测员证书复印件1份。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提供截图凭证。
其他内容不变。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 址:吐鲁番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
李先生 ****、 ****
9.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刘先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