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财国资〔2024〕374号《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长春市行政事业单位账外资产入账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及****长春市财政局国资处《关于开展全市存量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规范和加强账外资产入账,除文物资产和暂无法确权确值的数据资产外,不能再有名义价值 1元入账(含土地使用权),拟对我院总部、平阳部、东部土地价值请专业评估公司评估价值,出具专业评估报告。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土地价值评估费用
(二)服务需求:聘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我院总部、平阳部、东部土地价值进行专业评估,出具专业评估报告。
(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
(四)采购形式:院内招标中标后通过政府云采购平台采购
(五)采购最高限额:5万元
(六)评估内容:总部地址:台北大街1913号,土地证面积:28605平方米;
平阳部地址:南关区****
东部地址:二道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专业评估资质;
2.评估人具有相关资信证书;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总部四楼会议室
四、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