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丹东段土地分户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SY-****)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
一、招标条件
本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丹东段土地分户调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07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丹东段土地分户调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丹东段土地分户调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丹东段土地分户调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需包括工程测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8时30分到****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领取;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售价:人民币500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9时3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丹东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9时3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丹东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LNSY-**** |
项目名称 | 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丹东段土地分户调查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包组编号 | 01 |
预算金额 | 人民币200,700.00元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200,700.00元 |
服务需求 | 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丹东段征收红线范围内,所有需征收土地的分户调查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
履约地点 | 凤城市**** |
履约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征收范围内全部土地分户调查及成果交付。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或电子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三)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电子邮件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63.com)并致电****,主题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资料审查通过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丹东市****
联系人:岳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丹东市****
联系人:孙晶晶
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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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