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卡单身宿舍第四层房屋租赁招商方案
依据《青藏集团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青藏铁经〔2021〕75号)的规定,拟对鱼卡单身宿舍房屋租赁组织公开招商。
一、招商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鱼卡单身宿舍第四层房屋租赁招商。
鱼卡单身宿舍第四层房屋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鱼卡站,房屋结构安全,该房屋适用于住宿。
本次招商编号:****
二、项目包件划分及底价、竞价步长及中商资格有效期
资产名称 | 房屋 | 面积(㎡) | 竞价步长(元/年) | 招商底价(元/年) | 月租金单价(元/月/㎡) | 中商资格有效期(年) |
鱼卡单身宿舍第四层 |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鱼卡站 | 1205 | 500 | 245820 | 17 | 1 |
注:竞商报价=招商底价+增加的竞价步长
三、包件划分、招商期限设定的理由
此项目为既有项目,为便于管理以达到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确保铁路资产不流失,本次招商,租赁期限为1年,由招商人与中商人签订租赁合同期限1年,作为双方履约依据,一次性缴纳一个完整年度的租金。中商人在履约中途放弃租赁权利时,需提前三个月书面申请,在房屋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招商人同意后中商人可以退租,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当年所缴纳的租金。如未经招商人批准,中商人单方面放弃中商资格或提前终止合同的,中商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竞商人中商后竞商时缴纳的竞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将剩余履约保证金缴纳齐全。)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招商人可对招商房屋再次组织招商。如果租赁期间由于铁路生产经营布局调整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招商人不再对招商房屋进行租赁经营时,中商人应当将房屋腾空交还招商人,中商人资格自动灭失。
四、底价设定的理由
该区****
五、招商方式的确定
招商方式严格按照青藏集团公司招商相关规定,在“青藏集团公司95306招商平台”网站公开招商,采取线下公开竞价评审方式。
六、资格条件的设定
1.竞商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商人资质真实、信誉良好,无违法及失信记录。竞商人是企业法人的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信息打印”栏打印1份企业信用信息。
3.本次招商不接受竞商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竞商。
4.竞商人与铁路方存在利害关系、经济纠纷等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6.竞商人为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应在100万元及以上,竞商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七、招商期限及交房时间
1.本次招商的房屋以现状进行出租,竞商人自行前往现场对招租房屋状态进行现场查勘。本出租房屋用途仅限于招商人允许的从事项目进行使用,竞商人自行在政府部门办理的审批证照进行使用,竞商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用途;不得从事超出房屋正常功能范围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乱搭乱建。
2.招商期限:本次招商,中商人资格有效期为自招商人向中商人交房之日起至1个完整年度止。如未经招商人批准,中商人单方面放弃中商资格或提前终止合同的中商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招商人可对招商房屋再次组织招商。
八、特别约定的设定
1.中商人须在《中商通知书》发出的10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人完成合同签订。招商人与中商人之间具体的履约方式(如履约起止时间、租赁费缴纳时间等)在合同中由双方具体约定,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背离招商文件。付款方式为由中商人于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招商人缴纳当年房屋租赁费及履约保证金(竞商人中商后竞商时缴纳的竞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商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补足),招商人向中商人提供租赁费发票;非因招商人原因,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签订相关合同,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限制名单。当年履约保证金按每个包件一年招商底价的百分之十预缴。
2.本次招商的房屋用途仅限于住宿业态进行使用,不得擅自将房屋或场地转租;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违规经营、违法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及其他违禁物品;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或场地使用性质、用途;若中商人,竞商人中商后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改变门窗位置、乱搭乱建、拆砌承重墙体的前提下,需变更租赁区域内消防、电力、信息等设施改造及装修等方面,须书面告知招商人,经招商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装饰材料须符合消防有关规定和环保要求,在装修期间,中商人须自行解决、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若违反上述规定,招商人有权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3.招商期限期满后,中商人应向招商人交还房屋,中商人交付的房屋应符合正常合理使用后的状态,不得拆除中商人对房屋的装修,维修改造的水、电、暖、消防等设施设备,保证房屋水、电、暖、消防系统正常运转。
4.本次招商房屋若因政府拆迁、房屋征用、铁路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布局调整及其它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自然终止。
5.若本次招商失败,开展市场调查并分析原因,重新开始二次招商。
6.竞商人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暖一并包含在招商底价中。
九、竞商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1.竞商人应按拟竞商的项目足额缴纳竞商保证金,竞商保证金为年总额的百分之二。
2.竞商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并从竞商人的基本账户转出缴纳。竞商保证金须在报名三日内转到招商人账户,并向招商人提供银行回单情况,作为能够参加招商的依据。
3.未按规定缴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失去竞商资格。
4.竞商保证金退还
(1)竞商人在招商评审会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招商人放弃竞商且已提交竞商保证金的,招商人应当自收到竞商人书面告知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商保证金。
(2)竞商人在召开招商评审会议期间应遵守会场纪律,服从会议安排,干扰会场秩序、导致招商评审会议无法正常进行的竞商人则失去竞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商通知书》发出后,竞商人拒签或未按时签订合同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商资格。
(4)招商结束后,中商人缴纳的竞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当年履约保证金,并将剩余履约保证金缴纳齐全。
十、招商失败后采取的措施
将组织人员对类似该区****
十一、合同主要条款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结构安全。
2.在租赁期内,乙方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原因提出对房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4.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腾退并归还房屋。乙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3 倍作为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租赁房屋期间,承担房屋使用的安全注意义务,房屋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等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依法应当由房屋所有人、管理人承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因管理不善,如发生火灾、其他各项安全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全部赔偿。
7.甲方及其主管部门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情况下有权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