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羌县医共体总医院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遴选公告
为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合作意向,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并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
(一)具有完善的公司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二)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造价师、具备造价咨询工作的业务能力。
(三)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四)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五)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禁止分包、挂靠。
服务期限:一年。
(一)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简历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的书面声明(原件)。
6.近一年(2024年7月至2025年8月)单位全体人员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7.在巴州区域内设有分支机构或常驻服务团队(外地机构),能够提供及时高效的本地化服务。
8.代理机构需在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保证金管理模块,开立保证金专户。
(二)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三)近二年(2023年8月至2025年8月)代理采购项目类似业绩(近两年承接过医院采购项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委托代理协议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资料需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备案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取消委托合作资格。
来源:若羌县医共体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
编辑:麻引弟
责编:黄金华
审核:曹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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