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分院第七栋房屋维修改造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发挥投资效益、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完成,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按照《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印发〈广汉分院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飞院广发﹝2023﹞18号),本项目通过比选方式确定设计单位。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建设地点:广汉分院内
1.2建设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760万元。设计内容:广汉分院第七栋房屋维修改造工程改造现有房屋1919.54平方米,包含建筑外墙、室内改造以及新增外挂电梯一部,新增多联机空调等配套设施建设。室内方面,进行结构与空间优化,检测并加固安全隐患结构,合理调整布局提升空间实用性;装修翻新墙面、地面、天花板,选用环保耐用材料,营造舒适环境;更新设施设备,配备优质家具、智能家电和先进卫生洁具,完善通风系统;升级水电与消防系统,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室外方面,修缮外立面,清洁、修补并重新装饰,打造美观外观;进行屋面防水与保温处理,设置防护栏杆保障安全;改造室外场地,规划停车场和人行道,设置景观小品;提升景观绿化,种植多样植物并设置景观照明,营造温馨浪漫氛围。本项目估算总投资工程直接费687.98万元,工程其他费58.35万元,预备费(基本预备费)13.65万元。合计760万元。
由于本项目目前正在申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自筹资金,还未正式立项,为节约时间,确保项目立项后能够尽快实施,因此本次通过比选在项目资金落实之前确定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编制初步设计概算,若项目资金没有落实,则设计单位提交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属于免费提供,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拟参与设计比选的设计单位注意,若同意请做出承诺。
1.3设计服务期限:
1)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审查稿,审查意见提交后5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稿。
2)初步设计及概算:方案设计批准后10日历天内完成审查稿,审查意见提交后5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稿。
3)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15日历天内完成审查稿,审查意见提交后5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稿。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有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2.2报名条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具有良好信誉,无不良记录。
2.3报名要求: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电子邮件****@qq.com方式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3.2报名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3.2.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的扫描件)。
3.2.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的扫描件);
3.2.3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鲜章的扫描件);
3.2.4税务登记证(加盖鲜章的扫描件);
3.2.5设计资质证书(加盖鲜章的扫描件);
3.2.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营业执照如已实施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比选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15:00(北京时间)。
4.2比选地点:四川省广汉市****点击登录查看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四川省广汉市****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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