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彭阳县****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招标编号:****
建设地点:该项目选址分别位于彭阳县****
建设规模:1、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28.93hm2、生态沟渠3.46hm2、生态格宾护坡10.23km、自然堆石护坡4.35km、浆砌石护坡(石头崾岘水库下游)200m、过水路面3座。2、河湖水域水生植被恢复工程:恢复水域水生植被10.85hm2、1#水生态修复区****
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招标范围: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BIM设计)工作,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时00分起至2025年 09 月29日 23时 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 10 月17 日 0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地 址:固原市****
联系人:赵满朝 联系人:魏华
电 话:**** 电 话:****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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