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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庐自然资规公告[2025]10号)

安徽合肥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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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庐自然资规公告[2025]10号)
庐自然资规公告[2025]10号 ****
经庐江县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5(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44763.79平方米 宗地坐落: 庐江县****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000 建筑密度(%): ≤25.000
绿化率(%): 40.000≤ 建筑限高(米): ≤60.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44763.79
投资强度: 保证金: 44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07
起始价: 21486.6192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宗地编号: 庐江县LJ202513 宗地总面积: 41976.79平方米 宗地坐落: 庐江县****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000 建筑密度(%): ≤25.000
绿化率(%): 40.000≤ 建筑限高(米): ≤60.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41976.79
投资强度: 保证金: 41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08
起始价: 20148.8592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宗地编号: 庐江县LJ202515 宗地总面积: 14662.82平方米 宗地坐落: 庐江县****
年限: 4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14662.82
投资强度: 保证金: 7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64
起始价: 3475.0883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宗地编号: 庐江县LJ202516 宗地总面积: 2605.9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庐江县****
年限: 4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2605.9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2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66
起始价: 578.5187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宗地编号: 庐江县LJ202514 宗地总面积: 23002.6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庐江县****
年限: 4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23002.6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1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65
起始价: 5451.6257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1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16时00分在点击登录查看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号地块和庐江县LJ202513号地块按照统一的规划建设。庐江县LJ202514号地块、庐江县LJ202515号地块和庐江县LJ202516号地块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和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房屋建成后,整体自持,整体运营,不得分割转让。 2.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视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承诺内容为: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3.竞买人在竞买申请书中自行选择明确成立项目公司的,竞得后应由竞得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地块所在地政府或管委会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4.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3个月内付清余款。 5.①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②竣工(结构封顶)时间的确定,应执行市土委会2017年第11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的标准和要求。③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④竞得人须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否则,自合政办〔2014〕12号规定的应报告时间之日起1年内,竞得人及其控股股东、其控股的公司不得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其它地块的竞买。 6.①竞得人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须严格执行****开始实施的《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以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指标要求。此款由地块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落实。②如地块用途含有居住用途,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应当设置在三层以下,并在建筑一层设置独立的出入口、电梯和无障碍坡道,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动,满足通风和日照等条件。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和托育服务设施应执行《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标〔2022〕60号)有关要求。③如地块用途含有居住用途,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文体活动室及室外文体活动场地,并充分利用地块内空间资源,嵌入式布置体育运动设施和场地。④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公服配套设施须与首期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付。此款由地块所在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7.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庐江县东顾山街道办事处、庐江县岗湾街道办事处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交付手续。 8.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点击登录查看地址:庐江县****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
联 系 人:蔡永川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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