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置单位:点击登录查看、郑州市第九十九中学
二、项目名称:牛羊出售及梅花鹿转赠
三、处置方式
1.牛羊处置方式:单位询价
2.梅花鹿处置方式:转赠
四、项目简述
原郑州市校外教育基地新郑园区饲养有4头牛、42只羊及2只梅花鹿,用于中小学生校外实践课程。现因园区用途调整为郑州市第九十九中学南校区,上述动物已不符合新的功能定位,需进行相应处置。
1.活体母牛4只。15年龄1只,2-3年龄4只,10月龄1只。
2.活体羊42只。10只公羊,32只母羊。其中7-8年龄5只,2-3年龄12只,3个月-1年龄25只。
3.活体梅花鹿2只。均为5年龄。
具体情况见《牲畜情况列表》,牛羊具体数量按9月28日踏勘成交现场情况而定。
五、询价要求
1.牛羊处置为一次性全部打包,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接收梅花鹿的单位为具备相应资质的动物园或动物研究机构。
2.牛羊询价成交方式:最高报价者成交。
3.成交总价是应交市财政的回收价值。成交者负责将牛羊从饲养地点运至饲养地点外依法依规合理处置,对于处置中发生的运输、牲畜检验检疫、垃圾清理及环保处理工作等费用归成交者承担。合同签订后3日天内完成搬运及现场清理工作。
4.缴款期:成交者须于合同签订当日完成缴款。
5.缴款方式:成交者将全款缴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郑州市财政局收款专户。
六、预算金额及资金处理
1.牛羊出售预算金额: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9月18日发布的《河南省****畜产品集市****
2.梅花鹿转赠不涉及资金往来。转赠过程中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必要手续办理费用,由郑州市第九十九中学按相关财务制度处理。
七、响应人资质要求
1.接收牛羊的响应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报价。
(2)具有相关回收资质。
(3)信用良好,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活动。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不得转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接收梅花鹿的响应人
(1)持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陆生野生动物类),适用于梅花鹿的人工繁育、饲养及接收。
(2)拥有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管理要求的固定饲养场所。
(3)具备与饲养规模相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畜牧兽医或相关资质的饲养管理人员。
八、公告公示时间:****起至9月27日止
九、踏勘时间和地点:9月28日9:30,各响应单位携带指定材料报名登记后进行现场踏勘。踏勘地点为郑州市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X035与Y013交叉口西南方向1361米(郑州市第九十九中学南校区)。
十、响应材料递交及开标
1.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远程获取文件。
2.接收牛羊单位获取文件所须资料。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④信用中国网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日内)。以上资料整理成一份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不接收单张图片格式),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件中需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接收相关回复文件的邮箱地址。审核通过后,回复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响应人邮箱)。
2.响应资料递交截止时间:****12:00。
3.开标时间及地点:9月28日11:00,郑州市第九十九中学南校区启心楼二层会议室。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单需密封并于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人签字)。逾期提交的、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4.说明:①审核通过后的回复文件:牛羊情况统计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模板、廉洁承诺书模板、报价单模板;②报价单提前盖章,现场根据牛羊具体情况进行报价。
5.具备接收梅花鹿资质的动物园或动物研究机构,应出具《转赠协议》等相关材料。
十一、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郑州教育信息网发布
十二、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