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销售公司辽宁公司油气回收三参数检测设备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销售公司辽宁公司油气回收三参数检测设备采购 | 加油站油气回收三参数检测设备一套,包括氮气瓶、油气回收检测仪、油桶和推车,可以准确、稳定的检测油气回收系统的气液比、液阻、密闭性,待购置设备需要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技术参数和要求: 1.设备通过国家防爆认证,具备防爆合格证书; 2.具备加油站油气回收三参数检测(气液比检测、密闭性检测、液阻检测)能力; 3.设备取得过检验报告(提供设备时需同时提供封面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3.测量介质:一般气体(空气)、含油空气; 4.气体流量计:为容积式流量计。气体流量计最小量程不大于10 L/min,最大量程范围(120~1400)L/min,分辨率小于0.2 L,最大允许误差为±2%,气体流量为7.5 L/min和375 L/min时的压降值分别不大于10 Pa和175 Pa。 5. 氮气瓶:带有两级压力调节器和一个6.9kPa泄压阀的高压氮气瓶。 6.检测用油桶:满足防火安全的便携式容器,用于盛装检测期间所加出的汽油,材料和使用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 2025年12月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含环保类设备制造; 2.近三年内,具有至少1项油气回收三参数检测设备销售业绩。 3.供应商是油气回收三参数检测设备的制造商,生产的油气回收三参数检测设备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要求、具备防爆合格证书、取得过检验报告。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 9 月 23日至2025年 9月 30 日止,具体以采办业务系统发布日期为准。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与我们联系或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商务联系人:吴 浩 联系电话:****
技术联系人:孙 琳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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