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50000 元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按照采购人要求,对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及政务网站提供内容策划、运营维护、留言回复等服务,以及完成其他采购人安排的相关工作,确保新媒体平台及政务网站运营安全稳定,不断提升平台影响力,更好发挥政务新媒体传递正能量和服务群众作用。
(二)服务要求
1、根据工作要求,开展新媒体宣传,负责每日(含节假日)政务新媒体信息采编、图文制作、信息发布等;在重大活动和重要政策发布时及时积极正面,及时正确回应网络舆情;及时办理回复网民留言;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根据采购人需求配合做好宣传内容策划、H5设计制作等;按期对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梳理和数据分析;并按要求提交新媒体平台及网站年度总结报告。
2、对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部分功能模块进行24小时运营维护;完善新媒体平台服务功能,确保新媒体平台及网站运营安全稳定,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矩阵的运行和管理能力。
3、所有发布内容需经过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发布,未经采购人审核不得通过平台擅自发布或删除信息。
4、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数据、业务信息等未公开前不得泄露。
(详见询价比选文件)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计划名称:
服务周期: 365天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座机电话: ****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 00:00:00
发布时间: **** 20:29:30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根据相关要求,本项目受委托方应为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单位的下属企事业单位,或主流新闻媒体、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网站等。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的。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