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彭泽县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点击登录查看传染病区、彭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吸虫病医疗部)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并于****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彭泽县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点击登录查看传染病区、彭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吸虫病医疗部)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2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 项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 | 彭泽县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点击登录查看传染病区、彭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吸虫病医疗部)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122000元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方式:现场获取
截止时间:****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点击登录查看四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在获取或查阅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彭泽县山南新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彭泽县山南新区汇景南山3栋
联系方式:王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