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存根)
****HY****号
建设单位或个人
吉林省中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梅河口市都市绿洲南区2#地ABC
建设地址
人民大街与松江路交汇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地字第****084、91、88号 |
用地面积 | 25087.0平方米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字第****078、79、80号 |
建设规模 | 批建面积69824.28平方米(验收面积68747.82平方米) |
验收意见
验收合格土地面积25087.0平方米,其中住宅分摊面积23823.25平方米,其他商服分摊面积1263.75平方米。土地用途:城镇住宅和其他商服用地。土地级别:住宅I级,商业II级。供地方式:出让。供地年限:住宅70年(****至****),商业40年(****至****)。验收合格地下宗地面积15065.0平方米。(其中含人防2465.51平方米)
经核实,该工程符合建设工程规划条件的要求,本次予以规划核实的总建筑面积68747.82平方米。
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绘图
9月23日
梅
局
行政审批专用章
比页由城市规划服务中心存
梅自然
一贰零贰伍
市自
贰
肆伍壹肆号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
****HY****号
建设单位或个人
吉林省中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梅河口市都市绿洲南区2#地ABC
建设地址
人民大街与松江路交汇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地字第****084、91、88号 |
用地面积 | 25087.0平方米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字第****078、79、80号 |
建设规模 | 批建面积69824.28平方米(验收面积68747.82平方米) |
验收合格土地面积25087.0平方米,其中住宅分摊面积23823.25平方米,其他商服分摊面积1263.75平方米。土地用途:城镇住宅和其他商服用地。土地级别:住宅I级,商业II级。供地方式:出让。供地年限:住宅70年(****至****),商业40年(****至****)。验收合格地下宗地面积15065.0平方米。(其中含人防2465.51平方米)
经核实,该工程符合建设工程规划条件的要求,本次予以规划核实的总建筑面积68747.82平方米。
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绘图
市自
然
2025
年9月23日
遵守事项:
一、本通知书是城市规划区内竣工的建设工程,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建设单位或个人领得本通知书后方可申请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三、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持本通知书方能进行房产产权登记。
四、建设工程竣工六个月内,建设单位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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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
海
批专用
行政审批专用章